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高水平对外开放推进行动,加强海外交流与合作,开拓在校学生的国际视野,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根据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工作要点以及学生海(境)外学习交流相关精神,拟启动2023年海(境)外学习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有意向在本年度组织在校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的相关教学单位或管理部门均可申报。
2.项目必须以团组形式派出,不接受个人申报。
3.非毕业年级在籍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均可向组织派出单位提出申请,由组织派出单位负责遴选工作。
4.申请人身体健康,在校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相关要求
1.请有意向组织学生海(境)外学习交流的单位认真填写《2023年华中师范大学海(境)外学习交流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2.出国学习交流项目请于5月26日下午5:00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国际园区1号办公楼留学生管理工作办公室204室,电子版以“学院名+海外交流申报”命名,并发送至邮箱:exchange@ccnu.edu.cn。
3.赴港澳台学习交流项目请于5月26日下午5:00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国际园区1号办公楼港澳台事务办公室309室,电子版以“学院名+境外交流申报”命名,并发送至邮箱:hmtexchange@ccnu.edu.cn。
4.留学生管理工作办公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将组织项目评审,并就立项项目予以公示。
三、联系人及方式
出国项目联系人:赵升曼,联系电话:67865607
港澳台项目联系人:董珊,联系电话:67861824
附件:2023年华中师范大学海(境)外学习交流项目申报书.docx
留学生管理工作办公室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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