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类别及奖学金期限
1. 招生专业:汉语国际教育(汉语授课)
2. 招生类别:硕士研究生
3. 奖学金期限:包括汉语补习和专业学习时间。汉语补习资助期限一般为一年,硕士专业学习资助期限2年
二、奖学金内容和标准
1.资助内容
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2.资助标准
2.1.免学费;
2.2.提供免费宿舍或发放住宿补贴;
2.3.生活费:3,000元人民币/月
2.4.综合医疗保险费:800元人民币/人/年
三、申请条件
1.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
2.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应当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语言要求
中文授课研究生项目申请者,中文水平至少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才可以申请。申请者汉语水平达到HSK五级(含)以上,可以申请直接进入专业学习。未达到HSK五级 的申请者,可以申请先汉语补习一年,达到要求后,方可进入专业学习;
四、申请流程
申请者需同时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和华中师范大学大学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站上进行申请。申请步骤为:
1. 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campuschina.org),在线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所需申请材料;华中师范大学招生代码 为:10511,“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类别为:B类
2. 登录华中师范大学国际留学生在线服务系统Online Service Platform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at0086.cn),进行网上注册与申请(招生类别请选“中国政府奖学金”)。
五、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在线填写);
2.护照首页。申请人须提交有效期晚于2023年3月1日本人普通护照的首页清晰扫描件,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请及时换发新护照。对于因客观原因无法在提交申请前办理护照的申请人,经受理机构允许后,可提交包含本人“英文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等信息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
3.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
4.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5.语言能力证明。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且与相应中文水平要求相符的HSK成绩报告。
6.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不少于800字),用中文书写;
7.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8.申请人须提交《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9.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六、联系方式
王老师:电话:0086-27-67865209 电子邮箱:cice@ccnu.edu.cn
华师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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