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类别及奖学金期限
1. 招生专业:请参阅华中师范大学国际学生招生简章
2. 招生类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3. 奖学金期限:包括汉语补习和专业学习时间。汉语补习资助期限一般为一年,硕士专业学习资助期限2-3年,博士专业学习资助期限4年。
二、奖学金内容和标准
1.资助内容
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2.资助标准
2.1.免学费;
2.2.提供免费宿舍或发放住宿补贴;学生如需在校外住宿应向留学生管理工作办公室提交申请。
2.3.生活费:硕士3,000元人民币/月,博士3,500元人民币/月
2.4.综合医疗保险费:800元人民币/人/年
三、申请条件
1.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
2.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应当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应当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语言要求
中文授课申请者,中文水平至少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才可以申请。申请者汉语水平达到HSK五级(含)以上,可以申请直接进入专业学习。未达到HSK五级 的申请者,可以申请先汉语补习一年,达到要求后,方可进入专业学习;
英文授课项目申请者,需提供英语水平证明,托福(TOEFL)需达到85分,雅思(IELTS)需达到6.0分。不能提供标准化英语测试证明的,上一阶段学位学习使用英语教学的申请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母语为英语的申请者,可以免除提供上述英语水平证明。
四、申请流程
1.申请人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campuschina.org),在线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所需申请材料;
l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代码 为:10511,
l “高水平研究生”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类别为:B类
2.登录华中师范大学国际留学生在线服务系统Online Service Platform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at0086.cn),进行网上注册与申请(招生类别请选“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
五、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在线填写);
2.护照首页。申请人须提交有效期晚于2023年9月本人普通护照的首页清晰扫描件,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请及时换发新护照。
3.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
4.学习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成绩单扫描件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 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可提供中/英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5.语言能力证明。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且与相应中文水平要求相符的 HSK 成绩报告。申请以外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根据学校要求提供相应的语言能力证明,如雅思或托福成绩单。
6.来华学习计划。应提交中/英文学习计划(1000 字以上),博士研究生须由中方导师签字,学习计划只可以用中文或者英文书写。
7.推荐信。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中方院校或者中方导师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或者校际交流情况,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只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8.个人作品。申请攻读艺术、设计类等专业者,可通过“作品/其他支撑材料”上传个人作品类材料(如影像、绘画作品等),亦可按照申请院校要求以其他方式提供。
9.年龄不满 18 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10.《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 6 个月。
11.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 6 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注意:通过系统上传的材料须清晰、真实、有效。建议申请人使用专业设备扫
描需提交的有关文件,因材料不清晰或无法可识别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六、联系方式
王老师:电话:0086-27-67865209 电子邮箱:cice@ccnu.edu.cn
华师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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